• 1
栏目导航
政府采购代理
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保洁环卫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7-2
来源:未知
点击数:  4577        作者:未知
  • 项目概况

    保洁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福华路49号5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1-02893

    项目编号:440982-2021-02893

    项目名称:保洁环卫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垃圾箱):

    合同包预算金额:2,11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垃圾箱、果皮箱 720(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环卫车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货物 环卫保洁车220台; 220(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1)具有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1)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1)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1)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7)信用记录:(包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城区投放生活垃圾四分类箱、城区补充投放果皮箱各一批

    合同包2(环卫车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电动三轮环卫车一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3)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4)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9)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0)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11)(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合同包2(环卫车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3)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4)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9)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0)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11)(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福华路49号5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福华路49号501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福华路49号50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化州市鉴江区北京东四路

    联系方式:0668-72219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联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福华路49号601房

    联系方式:0668-336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李琴

    电  话:0668-3366608

    广东正联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2日


联系电话:0668-3366608

联系人:郑小姐

邮箱:zldgczx@163.com

地址:茂名市福华路49号501房(茂名市福华小学大门口斜对面)

Copyright 2020-2021 广东正联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7593号